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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6年度优秀员工的函
更新时间:2021-01-22 11:52:46  |  点击次数:1244次
各合作单位:
    2016年酒泉市高新园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,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比较可喜的成效,公司涌现出了一大批兢兢业业、勤勤恳恳、尽职尽责的优秀员工。为表彰在2016年度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者,进一步增强员工的主人翁精神和团队凝聚力,树立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,鼓励员工全身心的投入工作,促进企业健康、快速发展,全面提升企业的运行质态和管理水平,公司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工作,现就有关事宜函告如下:
    一、评选范围
    派往各用工单位,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派遣制员工。
    二、评选条件
    1. 品德素养、业务素质、技能水平优良,爱岗敬业,诚信务实,在本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,出色完成本职工作,受用工单位及大多数员工的一致赞扬。
    2. 有团队合作精神,与同事工作主动沟通配合,完全服从并能按要求出色完成工作任务。
    3. 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,对工作岗位热爱、任劳任怨,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企业忠诚度。
    三、评选办法
    1.优秀员工派评选比例为公司派往用工单位总人数的5%。
    2.评选工作由酒泉市高新园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组织,各合作单位配合。
    3.推选员工填写2016年优秀员工推荐表一份,经实际用工单位签注推选意见后于2017年3月1日前汇总审定。
    四、其他事宜
    对评选的优秀员工公司进行表彰,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    特此函告
    附件: 
优秀员工推荐表
           酒泉市高新园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 
 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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